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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及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简章
发布时间【2011-09-28】        发布人:管理员      浏览:

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、国家 “211 工程 ” 重点建设大学,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、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的重要基地,被誉为西北地区 “ 教师的摇篮 ” 。

学校现设有 21 个学院, 2 个基础教学部, 63 个本科专业, 1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 15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, 103 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,40 个一级硕士学位点, 185 个二级硕士学位点, 1 个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点, 20 个硕士专业学位点(含工程硕士 8 个领域)。有国家重点学科 4 个,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2 个,国家工程实验室 1 个,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,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1 个,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学重点研究基地 1 个,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3 个,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 6 个,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4个,陕西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6 个,各类研究中心(所) 60 个。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学院、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等办学机构。
    2012年我校拟接受国内访问学者80名。现将我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具体事宜公布如下:
    一、接受对象和条件:政治素质高、身体健康的高校教师,一般应为副教授或优 秀讲师。教育部资助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(教育部资助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作为国内访问学者,进入有关重点高校的国家重点学科、国家及教育 部重点实验室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及博士后流动站,进行以科研为主的研修工作)的条件应为:
    ⒈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,政治素质好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    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、教学科研能力较强,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,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;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。
    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,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。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、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可适当放宽申请条件。
    二、接受专业、导师姓名及课题名称:(请在陕西师范大学教师干部教育学院网站" 陕西师范大学2012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目录"  或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 http://train.whu.edu.cn/查询)。
    三、申请办法:申请者须认真填写 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》或 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》(简称《申请表》 ,可从网上下载,也可函索)推荐学校须在推荐表上认真签署意见,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员,须按武汉中心要求程序申请。申请截止日期: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以武汉中心通知为准,一般访问学者申请截止2012年7月10日。
    四、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: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年。访问学者在导师指导下,以参加科研为主,根据选定的科研课题切实按照学习工作计划完成预定任务;同时,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、参加编写教材或其它教学工作。
    五、考核结业:访问学习进行一半时,我院将会同指导教师对其进行一次中期检 查;访问学习期满时,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《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》,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:除了提交访问研修报告外,访问学者一年须提 交一篇以上访问专业的学术论文。经导师和我院审核后,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《国内访问学者证书》,作为今后晋升提级的参考和依据;对于无法 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、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,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。
    六、收费标准:
    1.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:东、中部非实验学科6000元/人年,实验学科7000元/人年;西部、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非实验学科3000元/人年,实验学科4000元/人年;
    2.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:非实验学科8000元/人年,实验学科9000元/人年。
    3.住宿费2800元/人年(标准间公寓)。
    七、其它:
    通讯地址: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101信箱
    邮编:710062
    联系人:张老师    
    联系电话:029-85308157   
    邮箱: xbspbxp@snnu.edu.cn